随迁子女可报郑州任意一所高中
按往年郑州市中招政策的规定,非郑州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回原籍报考,确需在郑州市区报考普通高中的,只能选择个别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市级以下示范性高中、民办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。今年,郑州市对中招政策做出重大调整,符合条件的“外来娃”可享“同城待遇”。
具体来说,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,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(含租赁),且在郑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(含1年),在市(区)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,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就读3年,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等次以上的考生,可以和具有郑州市区常住户口的考生一样,在填报面向郑州市区招生学校的志愿时,可以填报三批录取学校志愿,分别为第一批录取学校志愿、第二录取学校志愿和第三批录取学校志愿。
此外,符合上述条件的“外来娃”,今年也可像拥有郑州市区常住户口的考生一样,享受分配生待遇。